西北师范大学商学院MPAcc任课教师工作守则
为了适应MPAcc教育的特点和要求,保证和提高MPAcc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西北师范大学商学院会计硕士(MPAcc)任课教师工作守则。
第一条 任课教师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治学、严格要求、严密管理、严肃纪律、精心组织,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条 任课教师要针对MPAcc课程特点,依据教学大纲编写讲义案例,制作ppt,填写授课日志,在开课前两周交至MPAcc教育中心。
第三条 任课教师要针对MPAcc特点,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每门课程都应进行案例教学,并且要求至少书面案例发给学生,组织学生参与讨论,提高学生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课程结束后应要求学生撰写案例分析报告。
第四条 任课教师接到授课任务后,应立即选定教材及参考书目,并报送MPAcc教育中心备案。教师用教材一般为一本,因特殊原因没有教材的课程,必须及时提供讲义。任课教师应向学生列出三本以上自学参考书,包括本学科最新的中文、英文参考书。
第五条 教师要根据教学计划,按照全日制MPAcc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的要求,精心备课和组织教学,指定一定的自学内容,布置适量的课后作业,并且不得降低课堂教学时数和教学要求。
第六条 教师应在首堂课时向学生讲解课程的教学要求、考试方式、作业要求、课堂纪律等。
第七条 平时作业可以根据各门课程情况,要求MPAcc学生做案例分析报告、小论文等,其成绩可占总成绩的一定比例。案例分析报告批阅完毕,及时交回MPAcc教育中心。
第八条 课程结束后,任课老师可视课程性质安排时间复习,但不得以复习方式泄漏试题,更不能用试题原形给学生复习。
第九条 为避免教室安排上的冲突,上课时间、考试时间、地点原则上不能改变(遇全国统一考试除外)。若特殊情况需改变,均应事先征得MPAcc教育中心同意。
第十条 考试试题应严格保密。考试应有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题目,以便学生充分发挥独立思考的能力。
第十一条 考试形式可以为开卷、闭卷,试题要有适当的难度,成绩分布要合理。
第十二条 MPAcc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应事先申请缓考,经任课老师、导师(选导师后)签署意见,并报主管MPAcc教育中心领导签字,由MPAcc教育中心备案,否则不得缓考,作重修处理。
第十三条 考试结束后,教师应在两周内将考卷、成绩单(包括标准电子版和有签名的打印稿)、教学日志、案例分析报告等资料一并交MPAcc教育中心存档备案。
第十四条 MPAcc教育中心有权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听课等常规性检查,就每门课程听取学生和其他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教学效果评估,并就评估结果向教师本人通报。根据评估结果,MPAcc教育中心将表彰教学认真、教学效果良好及以上的教师,对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差的教师也将采取相应措施促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