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者:管理学院发布时间:2024-01-10浏览次数:1315

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西师发〔2023101号),2023121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现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制定如下: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和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转专业计划的制定、考核等工作,组长、成员如下:

  长:马科中  董  青      

副组长:周  韬  杨国科

  员:何迎朝  和苏超  县旭帆  尚宏利

二、申请转入、转出名额分配

(一)转出名额

学院各专业申请转出人数按照本专业当年实际招生人数的30%控制。

(二)转入名额及专业限制

学院各专业转入接收比例不低于本专业录取人数的10%。学院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只接收高考科目首选物理(理科)的考生,其余各专业(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首选物理(理科)或历史(文科)均可接收。

三、申请转出、转入考核方式

(一)转出审核方式

学院各专业申请转出人数(包含学院内部互转)不足当年招生人数的30%者,可全部审核通过。申请人数超过30%者,按照大一第一学年绩点排名先后进行审核确认。

(二)转入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

申请转入学院各专业的学生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考核主要以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以闭卷形式考核微积分,面试由领导小组成员及专业负责人进行专业相关内容面试。

四、转入管理

转入学院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专业的学生,原专业为经济类、管理类等学科者,可不降级,其余学科原则降级学习。

转入学院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的学生,原专业为经济类、管理类、计算机类等学科者,可不降级,其余学科原则降级学习。

未降级学习的学生在后续学习中需要补休大一期间已开设的学院专业平台课程,如若课程类似,可按照学校学分转换办法进行学分转换。

五、其他说明

本实施细则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西师发〔2023101号)要求执行。

本实施细则由商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